苏测〔2012〕22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驻宁省部属测绘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保密宣传教育和检查,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是从近期全省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情况来看,一些涉密成果使用和测绘单位在涉密测绘成果生产、存储、处理、使用、保管等方面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安全隐患严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合法、有序利用,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国测成发〔2011〕11号)精神,现就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一)明确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凡从事涉密测绘成果生产、加工、保管、利用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涉密单位”)应当明确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工作岗位,包括负责统一保管涉密测绘成果、负责管理涉密测绘成果数据库、负责涉密计算机或者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的工作岗位。
(二)强化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履职能力。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测绘成果核心涉密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和掌握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的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法律知识,签订保密责任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三)坚持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涉密单位任用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管理原则。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必须参加国家和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岗位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
二、进一步明确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机制
(四)加强岗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涉密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设置与培训的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省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设置及其变动等有关情况,对全省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岗位设置与培训信息库,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岗位培训证书持证人员有关信息。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省级(含)以上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省测绘局负责省级以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乙级(含)以下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用户单位的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五)岗位培训证书的使用与管理。岗位培训证书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印制,省测绘局颁发。岗位培训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因离岗、离职(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测绘成果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原持有的岗位培训证书自动失效。重新择业后仍从事测绘成果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原持有的岗位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至期满。
三、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力度
(六)严格审查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任职资格。涉密单位任用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有关任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报省测绘局备案。不得任用临时人员从事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工作。
(七)健全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保密承诺、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奖励处分、离岗离职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监管要求。涉密单位在办理测绘资质申请、年度注册,申报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申请,接受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等项工作中,应向审批或检查机构提交本单位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设定情况并出示其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审批或检查机构在有关工作中,应对涉密单位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岗位设定、岗位证书持有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批、检查。
对尚未明确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工作岗位、尚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的涉密单位,暂缓测绘资质审查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审批,并督促其尽快改正。
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的重要抓手。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辖区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用户单位,并要求以上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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