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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测 绘 局 文 件
苏测办[2005]43号
关于表彰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8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03年3月起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两个率先”为目标,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历时18个月完成了测量标志普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测量标志的维护管理工作,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等19个先进集体和常永青等38名先进个人以及姚文义等46名优秀测量标志保管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测量标志维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全省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管理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为全面落实测量标志维护职责而努力奋斗。
附: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测量标志保管员名单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测量 标志 普查 表彰 决定
江苏省测绘局办公室
2005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