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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江苏省测绘局工会
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局工会第四届委员会今年下半年任期届满。根据局党组意见,经局工会研究并报省总工会批准,决定在今年8月下旬召开局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和省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五年来的局系统工会工作,部署今后一个阶段工会工作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协商产生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代表的产生及名额分配
1.代表的产生。各基层工会根据上级工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席会议的代表。代表名额较多的单位,要考虑到代表的组成结构。其中领导干部约占19%,女职工代表按照相应比例产生,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模范人物要有一定比例。
2. 代表的名额及分配。会议正式代表97名,兼顾各基层工会会员数和工作需要,具体分配如下:
⑴省测绘工程院36名(其中,局领导1名,女代表不少于7名)
⑵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含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省测绘研究所,下同)30名(其中,局领导1名,女代表不少于8名)
⑶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5名(其中,局领导1名,女代表不少于1名)
⑷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3名(其中,局领导1名)
⑸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下同)4名(其中,局领导1名)
⑹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2名
⑺江苏华宁测绘实业公司4名(其中,女代表不少于2名)
⑻省测绘市场管理中心3名(其中,局领导1名)
⑼局机关10名(其中,局领导1名,局工会3名,女代表不少于3名)
另设特邀代表及列席代表若干名。
3.代表的条件
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⑵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议事能力和工会工作知识。
⑶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热心为职工群众讲话办事。
⑷遵纪守法、工作努力,较好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4.时间要求
⑴各基层工会要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抓好代表选举的各个环节,在6月底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⑵代表选举产生后,各基层工会及时填写代表登记表,于7月15日前报局工会。
三、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
局工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赵兰玲、顾宝永、朱勇、刘广明、丁炳大等五位同志组成,赵兰玲同志任主任委员,负责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四、新一届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名额分配
1. 新一届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采取上下结合、民主协商,适当照顾到面的方式推荐产生。各基层工会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要认真听取党委(支部)的意见,并经党委(支部)同意后,于6月底前报局工会。候选人名单经一定程序确定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2.局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局工会委员会拟设9名委员,推荐11名候选人。省测绘工程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局机关各2名;局工会、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局鉴定指导中心、局信息中心、江苏华宁测绘实业公司各1名。
3.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5名委员,推荐6名候选人。省测绘工程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局机关、局工会、局信息中心各1名。
五、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第五届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组成,省测绘工程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各推荐2名,局工会、局机关各推荐1名,其他基层工会联合推荐1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提名人的产生办法以及上报时间要求,与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相同。
六、认真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
1.今年任期届满的基层工会,要在6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为局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打牢基础、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2.局工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局工会领导下进行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工作小组由刘国建、郭勇、赵兰玲、张爱明、朱勇、刘广明、张炳南、刘培平、王军、丁曙光、刘天慷、夏建萍等同志组成,刘国建同志任组长。工作小组的任务主要是:⑴起草会议文件和材料,⑵负责大会会务工作,⑶局党组和局工会交办的有关会议的其它筹备工作。
3.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局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全局职工的大事。各基层工会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动员全体工会会员,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力军作用,团结拼博、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我局工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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