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局领导同意,聘任王祥、黄建东、张炳南等3名同志担任高级政工师技术职务;顾宝永、卢雅美、刘家惠等3名同志担任政工师技术职务。 以上同志的聘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在聘期内达退休年限的同志,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七年一月十日